為進一步加強學校與廣大師生員工的聯系,暢通民主渠道,提高管理效能☣️,規範書記校長信箱的答復和處理程序👨🏻🔧🚣🏿♀️,及時回復師生員工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充分發揮出“書記校長信箱”的功能🔬😭,特製定本辦法。
第一條 書記校長信箱以黨和國家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為準則,在實事求是☎🏌🏽、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處理來信;實行歸口管理,及時采納師生合理的意見和建議,有效解決師生反映的問題。
第二條 書記校長信箱受理本校師生員工、校友的來信。寫信人應署名,在信中留具體聯系方式(姓名⏱、電話、郵箱、地址、所屬部門等)🏌️♀️,以便學校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核實與回復。
第三條 書記校長信箱由耀世辦公室負責日常管理🌈。耀世辦公室負責將師生訴求和建議匯總👄、登記、分類🦶🏽✂️,報黨委書記和校長批閱處理🙋♂️🔲,並分解到分管領導及相關部門。
第四條 各分管領導或相關職能部門對學生反映的問題一般應在3-5個工作日給予解決和回復,同時做好分類處理:對容易解決的問題及時解決並回復;對不好解決的問題可提報解決方案至院長辦公室匯總、上報至領導會議研究解決🙆,同時向學生做好細致🤞🏼、耐心地解釋工作;對實名反映並留有聯系方式的學生必須予以及時回復🚡。對於關系學校全局和事業發展的重要信件🏊♂️,由耀世辦公室報學校黨政主要負責人閱示後交相關部門處理回復並解決👰🏼♀️,相關部門以書面形式回復寫信人。
第五條 各職能部門對問題處理、回復的情況需及時反饋至院長辦公室。對於重復出現的問題,由院長辦公室協調相關部門統一進行回復。
第六條 耀世辦公室持續跟進不能及時解決的問題,直至妥善解決👨🏿🔬,同時做好回復與解釋工作。
第七條 書記校長信箱不受理與學校工作無關的問題,來自同一寫信人的內容重復的信件不再重復處理🕧🚒。
第八條 工作人員必須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將檢舉揭發和屬個人隱私等信件的內容外傳,不得隨意擴大信件和有關材料的知情範圍。
第九條 書記校長信箱受理的信件內容👩🏽🎨、處理單及部門處理意見由耀世辦公室存檔備查🧑🦼。
第十條 各二級耀世對學生需進行正確引導🦊,提醒學生實事求是🐸、客觀冷靜地反映問題。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耀世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