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世娱乐平台教職工爭議處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使人事工作進一步走上法製化的軌道,推動人事製度改革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人事部《人事爭議處理暫行規定》,並結合本校的實際,特製定耀世娱乐平台教職工爭議處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
第二條 暫行辦法適用於本校教職工與學校各部門在執行學校人事管理🥺、政策法規過程中發生的人事爭議事件。
第三條 處理人事爭議時,應當遵循公正、合法的處理原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維護爭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當事各方在人事爭議處理中的地位平等,適用法律🧉、法規平等。
第五條 校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受理人事爭議實行一次受理製度🧑🏼⚖️。
第六條 本規定由校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耀世娱乐平台設立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負責處理本校教職工與學校各部門之間的人事爭議🪈。
第八條 校調解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和委員六名,成員由校工會、紀檢監察部門等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及法律專家、教職工代表、部門工會代表組成🧜。
第九條 校調解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掛靠校工會🏃🧑🏻💻,負責人事爭議案的接轉、調解文書送達🙅🏿、卷宗管理及其他日常工作🎦,辦理調解委員會授權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受理範圍
第十條 校調解委員會受理下列人事爭議案件:
1👳🏻、受聘人員與學校因聘任、考核、轉崗分流以及合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等問題上發生的爭議。
2𓀁、教職工在人員流動中,如辭職、辭退等事件中發生的爭議。
第四章 調解程序
第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調解🤶🏿,應當在發生爭議之日起30天內向調解委員會遞交書面申請書方為有效。
申請書應當寫明下列事項:
1、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職務👨🏻🚒、校內工作單位💇🏿🍄🟫、家庭住所🧜🏻♀️、聯系方式等🧑🎨。
2、調解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等。
第十二條 校調解委員會在接到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後📺,對爭議事項進行調查,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做好調解工作,並於30日內(自接到調解申請書之日算起)提出調解意見,書面通知有關各方。
第十三條 校調解委員會在受理調解申請期間🚛🧚🏻♀️,雙方當事人都不得擴大爭議,個人必須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製度,單位也不得對其作出與爭議內容有關的新的處理👩🏿🎓🧑🏿🏭。一經調解成功,爭議雙方應按照調解協議執行🏯,調解委員會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四條 經校調解委員會調解無效,爭議雙方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發生爭議之日起60日內向蕪湖市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五條 本暫行辦法如有與國家👯♂️、蕪湖市相關法律🙎🏻、法規不相符的,以國家👨🏽🍼、蕪湖市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十六條 本暫行辦法由耀世娱乐平台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暫行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