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 報名工作即將啟動 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我省戶籍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 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中等技工學校等,下同)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 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二)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暫行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12〕65號)的相關規定🤘🏿,不具有我省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並有相應學習經歷🏊♀️,可在學籍地參加高考。相關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兩地同時參加高考報名。不符合我省報考條件的考生應回流出地報考。 (三)在我省定居並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人,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可在簽發地市級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申請報名。符合條件的港澳臺籍考生可在市級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申請報名。 (四)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 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 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 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考)的應屆畢業生; 4. 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考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 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製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6. 其他不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 (五)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安徽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和<安徽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的通知》(皖教基〔2021〕15號)規定🎈:“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只有通過合格性考試🐈,方可參加該科目的選擇性考試”。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物理、歷史均不合格,或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地理有三科及以上不合格的🏊🏽♂️,不得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網上報名時段為2023年10月25日10:00至10月29日17:00。報名對象包括普通類(含歷史科目組合、物理科目組合)、藝術類🫱🏽、體育類➿,以及保送生(含優秀運動員保送)🚴🏽、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殘疾考生單獨招生、職教師資班🪹、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應用型本科對口招生、港澳高校招生等所有類型考生⬆️。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少年班(含創新班)、東南大學少年班👨🎓🖨、西安交通大學少年班辦理報名手續時間另行通知🌗。 報考藝術類的考生須同時進行藝術類專業課統考報名、繳費。藝術類專業課統考繳費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30日17:00👈🏿。繳費完成後方可取得藝術類專業課統考資格。藝術類專業課統考實行銀行繳費,繳費方法見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以下簡稱省考試院)網站相關說明。 (一)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原則上在其常住戶籍所在市、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名。 (二)2024年應屆高中(含中職)畢業生由其學籍所屬學校集中組織報名🏵;歷屆高中(含中職)畢業生🙇🏽♀️✋ 、同等學力人員到戶籍所在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或在原高中階段學籍所屬學校報名,具體辦法由各市自行確定。各報名點須嚴格審核考生屆別並分應👃🏼、歷屆逐一登記造冊備查。在上一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中發生嚴重違規報名問題的學校,今年不得設為報名點。 (三)按照《教育部 公安部關於做好綜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2號)要求,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要重點審查考生學籍👌、實際就讀情況,結合相關部門材料審查家長穩定就業、穩定住所和社保繳納等情況。隨遷子女考生原則上在學籍所在市🧑🏻💻、縣(市🤰🏿、區)報考。 (四)考生報名時須交驗戶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相關材料。歷屆高中(含中職)畢業生還須提供高中(含中職)畢業證書🤹♀️。 (五)選報藝術類、體育類的考生均須參加高考報名👂,其中藝術類考生須同時進行藝術類專業課省統考報名🍪。體育類考生體育專業課全省統一考試報名時間另文通知。選報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可兼報普通類(歷史科目組合或物理科目組合);選報普通類(歷史科目組合或物理科目組合)的考生不能兼報藝術類🔦、體育類。 報名參加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課校考的考生,需先報名並參加我省相關藝術類專業統考並達到相應省統考專業合格線(即校考資格線)⏭👵🏻。按照教育部要求,高校應在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辦法中明確告知考生須參加所在地省級統考的科類。藝術類考生應及時🔁、準確了解高校藝術類專業課校考報名條件🦈、專業課省統考對應情況等相關要求。其中,戲曲類實行省際聯考🧑🏽🦱,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和部署執行。報考戲曲類的考生須按藝術類報名並勾選“戲曲類”🏃。 (六)符合條件的中職畢業學生既可以選報普通高考(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文化課考試和相應專業課考試🗡,也可以參加應用型本科對口招生相關考試🦙👩🏿🦳。應用型本科對口招生的有關要求🤮,按省教育廳文件執行。 (七)報考高職院校分類考試的考生,必須先參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並取得考生號🤾🏼♀️,後期再進行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報名和誌願填報。 (八)殘疾考生參加高考可申請合理便利🥯,有關辦法按照《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安徽省殘疾人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申請合理便利實施細則>的通知》(皖教辦〔2018〕6號)執行🏂🏻。 (九)考生報名時須仔細閱讀並簽署《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誠信承諾書》,交由當地招生考試機構留存。 (十)省考試院製定的《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網上報名操作規範》另行印發。 (十一)考生報名時須按照省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繳納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考試費➿。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各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組織進行🫙,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見信息應做到客觀🤌🏼🎙、全面、準確、規範😡,原始證明材料應完整並存檔🥺。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應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鑒定,並對其真實性負責。無就讀學校或工作單位的考生原則上由所屬的鄉鎮、街道辦事處鑒定◀️。鑒定內容應完整、準確地反映在考生報名登記表中🏄🏼。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證明材料的👩🏻🚒🙀,應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 (2)觸犯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尚在處罰期內的🍟。 2024年高考加分及優先錄取資格申報與報名信息網上填報同時進行👨🔧。申報高考加分及優先錄取資格的考生🙅🏻♀️,需於2023年12月31日前將相關證明材料遞交報名點,逾期不予受理🏊🏿♀️👩🏼🚒。申報高考加分的考生還須簽訂《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考加分申報及誠信承諾書》。 2024年我省高考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和安徽省教育廳、中共安徽省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安徽省民族事務委員會、安徽省公安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聯合印發的《安徽省關於進一步調整和規範高考加分工作的實施方案》(皖教辦〔2020〕14號)執行;優先錄取政策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執行。2024年高考加分、優先錄取如有變化👉🏻,將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執行。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人民警察子女等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按照相關部門文件規定享受政策優待👨🏻🔬。享受政策優待考生名單以相關部門文件為準❌,無須考生本人申報。 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專業👱♂️、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等招生項目♦︎。 (一)考生報名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在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統一安排下進行,由各報名點讀取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采集考生照片和戶籍、學籍等信息,同時組織考生在網上由本人錄入其他信息。各報名點應指派專人指導考生按規定認真如實完整填寫相關內容🧃,考生應對本人所錄入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二)考生錄入信息後現場打印《報名信息確認表》,現場確認報名信息並簽字🤽🏿♀️。考生報名信息一經本人簽字確認,任何人不得更改🦪,因考生自身失誤或不簽字確認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後的《報名信息確認表》由報名點統一上交當地招生考試機構留存。 (三)高考報名結束後,省考試院根據各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上報信息統一編排考生號。報考藝術類但未繳費的考生根據考生選擇的藝術類(歷史科目組合)或藝術類(物理科目組合)生成對應的普通類(歷史科目組合)、普通類(物理科目組合)考生號,不得參加藝術類專業課考試。 (四)考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由省考試院統一安排導入報名信息系統🏗。 考生報名資格審核工作在市、縣(市、區)招委☆、教育行政部門領導下👈🏻,由招生考試機構具體實施。各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和報名點要嚴格按照省招委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製定高考報名資格審核相關辦法,會同公安、退役軍人事務、港澳事務🎯、臺灣事務等部門🪬,加強考生報名資格及戶籍審核🗺,把好報名關。嚴禁高一🦶🏻🦹🏽、高二在校就讀學生弄虛作假報名;嚴禁偽造材料報名;嚴禁歷屆生以應屆高中畢業生身份報名。各市要特別加強對持外省身份證報考的考生資格審核工作🔩,嚴禁跨省有組織異地報名。我省將繼續通過技術手段加強隨遷子女學籍與全省中小學學籍數據庫的審核與比對,以及省際間高考報名信息的比對⛴,對審核不符合條件者將取消在我省的高考報名資格。 各市、縣(市💂🏻♀️、區)招委、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人對考生報名資格審核負領導責任🧘🏻♂️🐕,各報名點主要負責人為考生報名資格審核第一責任人🤹🏼♂️,審核人為直接責任人,考生報名資格審核完畢後審核人須在《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資格審核表》中簽名。 各報名點、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和市級招生考試機構在報名結束後應根據省考試院有關工作程序和要求對所有報考的考生資格進行自查🤲🏼、復核🕷、審定,並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十公開”的要求,建立分級負責⏯、規範有效的公示製度。縣級招生考試機構和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公示的考生有關信息,上報前至少公示10個工作日,並保留至高考當年8月底👩🏼🚒。 各報名點於2023年11月10日前完成考生報名資格自查工作並上報結果,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於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復查並上報結果,各市級招生考試機構於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審核🛥🙅🏿。